丹's profile终年6岁半PhotosBlog Tools Help
    June 25

    说张震

      张震竟然用明信片跟女朋友分手,太狠了。蔡康永说起码你应该拿信封把它套起来。
      他说14岁杨德昌之后,他就没有再走出过“少年小四”这个角色。“以前我是个很开朗,很爱热闹的小孩子,至此之后就变得很内向了”。
      大概要催眠,才能让他变回小孩子吧。

    不要告别

     
     
     
     
    《不要告别》
     
     

    点燃这支香烟
    让光亮爆炸这黑夜
    寂静世界
    不发一言
    我的手在触摸着
    从高处坠落的感觉
    可心仍在向上飞跃
    笼罩我
    保护我
    带我攀越最高的峰颠
    也许天堂就在你抚摸的瞬间
    黑夜在缠绵
    风声已静
    为你的狂野
    融化血液
    在黑夜和黎明的分界
    别把我心带走
    别让这梦溜走
    不要告别

    渴望开始这旅行
    从我眼睛到你的心灵
    我却已经
    无力前行
    亲爱的
    不要哭
    和你一样
    我对明天的恐惧
    来自对今天的厌倦
    告诉我
    你爱我
    如同我们永恒的承诺
    可是所有快乐
    都在被折磨

     

     
    一首歌和一个人之间有一个点.时间到了.这首歌就是为你而写.
    June 08

    盯雨刷

      早上坐公车的时候,我爱上了盯雨刷.原来雨刷是这么好的东西,我一直知道,却没有机会研究它.雨要大一些,把整个车盖起来.然后雨刷就在眼前有条不紊的摆动,好让你看到它是怎么处理雨的.一下子抹开,很洁净.再来一下,仍旧停在那个位置,等量的雨流下来.每次都很相似,但又决然不同.你就这样自由的看着,呆呆的,要透过车窗看到前面的什么.你是真的在看吗,用意念把空气变成谁的样子,而我也在想念着,毫无疑问的.雨将我们联系在一起.

    来不及

      昨天一口气把书看完,名字叫做《我曾侍侯过英国国王》。晚饭花用来做过签名,也是这个缘故我才借来看。这个书的感觉就像水姐描述的“滚下山坡”,一直一直快速的滚过去,中间遇到石子,遇到树杈,还有草堆和边上的树,你来不及停一停,看一看,想一想,就只能一直飞速的往下看。直到得到整个故事。
      传奇人物。读到后面竟然有很深的孤独感,书的前面犹如你坐在一个开放式的酒吧,听一个从很遥远地方来的船长讲他肚子里的故事。听的极快极过瘾,有的像童话,有的很讽刺,有的满足了男人的梦想,有的满足了所有人的梦想。还有一部分讲到纳粹,有《美丽人生》的蹊跷。看得很过瘾,本来是要这样感叹的,但是后来,在主人公得到很多的金钱美女地位财富之后,故事没有大团圆结局。他带着一匹小马,一只小羊,一条狼狗和一只猫,住到了山里边,修一条怎么也修不好的路。
      大雪封山的时候,他自己装饰了圣诞树,用一面镜子举杯庆祝。你会觉得他越是描述,越是绝望。好象是在诉说死亡和黑暗,但是又默不做声。还有村上在《奇鸟行状录》里,人为将自己隔离相通的感受,那么不可理解,又很必须。如果前半部是说一个小人物如何得到种种机会成为一个上层阶级,百万富翁;那后半部就是在说他怎么被净化,怎么向内思索,怎么愿意放弃一切,像修一条永远也修不好的路一样,每次都回到记忆的原点,不再往前。但只是沉浸在回忆中?也不是,主人公已经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追忆。他愿意在孤独中感受孤独,就是这样。
      写这本书的作者也很传奇,博·赫拉巴尔,捷克人,做过各种行业。当时他的两本书即将出版,却因为捷克被占领,书稿被废。 他躲避到布拉格郊外的一个林中小屋中,与世隔绝却无法安宁。林子里有个小酒吧,他每天去那里听老板讲故事。然后萌发了写这本书的念头,整整十八天,完成十三万字。然后撂在一边,既没有检查也没有修改,更没打算出版,就是为了“一吐为快”。
      “当时仿佛有人在我体内口授,而我的作用只是听写而已。我是处于一种轻盈的无意识状态打出一张又一张字来的。”
      书成之后,作者害怕去读,甚至“一行字也不敢看一眼”。他对书有这样的评价:“好比一辆客车在白天渐渐开进一条极其漫长的隧道,开进一个漆黑的夜幕中……”
      1997年2月3日,人们发现原来即将病愈出院的这位作家从医院5楼窗口坠落身亡。
    June 02

      上了一个厕所,就觉得要说的话很没意思。早一点发出就好了,我在心里就会承认它的。
      虽然我想法很多,行动力不强。但是我仍旧在脑袋里一遍一遍的构画着自己写作的地方。以前想的是一个小阁楼,大家都能想象的理想中的小阁楼。它的理想主义背后有许多实际的不方便不说(比如热,亮到过分,待久会发疯),生活里似乎也没有这样一个小阁楼在等着我。
      我们家住平方的时候,妈妈总喜欢把屋子里的家具挪来挪去,偶尔来一次我们家的小朋友都要惊讶:怎么你们家又换样子了。有一次,妈妈把阁楼堆杂物的地方整理好,放了一张小床和可以当小桌的梳妆台。还在床边的墙上开了一个方框,可以让我直接看到下面的电视机。多么有意思的小房间,我很喜欢。不过后来不知为什么,我又搬到下面来住了。楼上依旧放杂物。梳妆台上还放着我偷偷攒的洋片儿。根本不玩的,不知道也学着人家攒下来干什么。
      那天看一个谁的文章,说现在小孩子年纪还没几岁,就老在“回忆”。什么爷爷泡的茶,奶奶种的花,曾经住的老房子,一两段也很普通的爱情。我满同意的,还是往前看吧。
      接着说写作的理想地点。肯定不是大而明亮的,谁不知道呀,在那种大气磅礴的地方,你连书都看不下去。好象应该是小小的,窗帘拉上就很密闭,然后一个黄灯,照亮一处桌面。你在上面是看书还是写字,都很满意。
      我也很喜欢去看宜家给你设计好的样板间。特别会在一个角落沙发和立式台灯这里坐一坐,假装这个是我家的一角。把其他灯都关掉,在这个角落看书。不过真的可以照搬么,没图纸,画不上。
      荔子跟我去西塘玩,住在亲戚空着的小房子里。我们都异口同声的说,这里很适合写字。很小的房间,二楼临街的窗,一张安静的写字台。走几步就是贴着墙壁的大床。一蹦蹦上去,在写累的时候。  
      看柏邦妮讲她一个朋友的书房,有什么和什么已经记不清了。我也就任意加上自己的幻想。是一盏很多彩色水晶的古董灯,点起来的昏黄。其他什么都不重要了。
      就是这些零零总总的想象,让我常常在自己现在住的房子里走来走去,倒水的时候,关门的时候,换鞋子的时候。用眼睛的余光瞟阳台,墙壁角,卧室,甚至厨房。我想要一张哪怕是圆角的桌子,小的也成,然后放上坚固的台灯。朴素点就成。它们不用经常移动。一直待在那里。等我吃过晚饭去宠幸它们,和它们约会。
      好象说的可怜巴巴,但是看过很多人的书房或者写字台,都像宾馆里那一张按例放置的写字台,紧帖镜子,一只台灯。旁边还有电视机。让人连记个电话号码都很勉强。

    对于博客

    我不会喜新厌旧的.除非是旧的讨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