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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25 说张震 张震竟然用明信片跟女朋友分手,太狠了。蔡康永说起码你应该拿信封把它套起来。
他说14岁杨德昌之后,他就没有再走出过“少年小四”这个角色。“以前我是个很开朗,很爱热闹的小孩子,至此之后就变得很内向了”。
大概要催眠,才能让他变回小孩子吧。 不要告别《不要告别》
点燃这支香烟
一首歌和一个人之间有一个点.时间到了.这首歌就是为你而写. June 08 盯雨刷 早上坐公车的时候,我爱上了盯雨刷.原来雨刷是这么好的东西,我一直知道,却没有机会研究它.雨要大一些,把整个车盖起来.然后雨刷就在眼前有条不紊的摆动,好让你看到它是怎么处理雨的.一下子抹开,很洁净.再来一下,仍旧停在那个位置,等量的雨流下来.每次都很相似,但又决然不同.你就这样自由的看着,呆呆的,要透过车窗看到前面的什么.你是真的在看吗,用意念把空气变成谁的样子,而我也在想念着,毫无疑问的.雨将我们联系在一起. 来不及 昨天一口气把书看完,名字叫做《我曾侍侯过英国国王》。晚饭花用来做过签名,也是这个缘故我才借来看。这个书的感觉就像水姐描述的“滚下山坡”,一直一直快速的滚过去,中间遇到石子,遇到树杈,还有草堆和边上的树,你来不及停一停,看一看,想一想,就只能一直飞速的往下看。直到得到整个故事。 传奇人物。读到后面竟然有很深的孤独感,书的前面犹如你坐在一个开放式的酒吧,听一个从很遥远地方来的船长讲他肚子里的故事。听的极快极过瘾,有的像童话,有的很讽刺,有的满足了男人的梦想,有的满足了所有人的梦想。还有一部分讲到纳粹,有《美丽人生》的蹊跷。看得很过瘾,本来是要这样感叹的,但是后来,在主人公得到很多的金钱美女地位财富之后,故事没有大团圆结局。他带着一匹小马,一只小羊,一条狼狗和一只猫,住到了山里边,修一条怎么也修不好的路。 大雪封山的时候,他自己装饰了圣诞树,用一面镜子举杯庆祝。你会觉得他越是描述,越是绝望。好象是在诉说死亡和黑暗,但是又默不做声。还有村上在《奇鸟行状录》里,人为将自己隔离相通的感受,那么不可理解,又很必须。如果前半部是说一个小人物如何得到种种机会成为一个上层阶级,百万富翁;那后半部就是在说他怎么被净化,怎么向内思索,怎么愿意放弃一切,像修一条永远也修不好的路一样,每次都回到记忆的原点,不再往前。但只是沉浸在回忆中?也不是,主人公已经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追忆。他愿意在孤独中感受孤独,就是这样。 写这本书的作者也很传奇,博·赫拉巴尔,捷克人,做过各种行业。当时他的两本书即将出版,却因为捷克被占领,书稿被废。 他躲避到布拉格郊外的一个林中小屋中,与世隔绝却无法安宁。林子里有个小酒吧,他每天去那里听老板讲故事。然后萌发了写这本书的念头,整整十八天,完成十三万字。然后撂在一边,既没有检查也没有修改,更没打算出版,就是为了“一吐为快”。 “当时仿佛有人在我体内口授,而我的作用只是听写而已。我是处于一种轻盈的无意识状态打出一张又一张字来的。” 书成之后,作者害怕去读,甚至“一行字也不敢看一眼”。他对书有这样的评价:“好比一辆客车在白天渐渐开进一条极其漫长的隧道,开进一个漆黑的夜幕中……” 1997年2月3日,人们发现原来即将病愈出院的这位作家从医院5楼窗口坠落身亡。 June 02 啥 上了一个厕所,就觉得要说的话很没意思。早一点发出就好了,我在心里就会承认它的。
虽然我想法很多,行动力不强。但是我仍旧在脑袋里一遍一遍的构画着自己写作的地方。以前想的是一个小阁楼,大家都能想象的理想中的小阁楼。它的理想主义背后有许多实际的不方便不说(比如热,亮到过分,待久会发疯),生活里似乎也没有这样一个小阁楼在等着我。 我们家住平方的时候,妈妈总喜欢把屋子里的家具挪来挪去,偶尔来一次我们家的小朋友都要惊讶:怎么你们家又换样子了。有一次,妈妈把阁楼堆杂物的地方整理好,放了一张小床和可以当小桌的梳妆台。还在床边的墙上开了一个方框,可以让我直接看到下面的电视机。多么有意思的小房间,我很喜欢。不过后来不知为什么,我又搬到下面来住了。楼上依旧放杂物。梳妆台上还放着我偷偷攒的洋片儿。根本不玩的,不知道也学着人家攒下来干什么。
那天看一个谁的文章,说现在小孩子年纪还没几岁,就老在“回忆”。什么爷爷泡的茶,奶奶种的花,曾经住的老房子,一两段也很普通的爱情。我满同意的,还是往前看吧。
接着说写作的理想地点。肯定不是大而明亮的,谁不知道呀,在那种大气磅礴的地方,你连书都看不下去。好象应该是小小的,窗帘拉上就很密闭,然后一个黄灯,照亮一处桌面。你在上面是看书还是写字,都很满意。
我也很喜欢去看宜家给你设计好的样板间。特别会在一个角落沙发和立式台灯这里坐一坐,假装这个是我家的一角。把其他灯都关掉,在这个角落看书。不过真的可以照搬么,没图纸,画不上。 荔子跟我去西塘玩,住在亲戚空着的小房子里。我们都异口同声的说,这里很适合写字。很小的房间,二楼临街的窗,一张安静的写字台。走几步就是贴着墙壁的大床。一蹦蹦上去,在写累的时候。 看柏邦妮讲她一个朋友的书房,有什么和什么已经记不清了。我也就任意加上自己的幻想。是一盏很多彩色水晶的古董灯,点起来的昏黄。其他什么都不重要了。
就是这些零零总总的想象,让我常常在自己现在住的房子里走来走去,倒水的时候,关门的时候,换鞋子的时候。用眼睛的余光瞟阳台,墙壁角,卧室,甚至厨房。我想要一张哪怕是圆角的桌子,小的也成,然后放上坚固的台灯。朴素点就成。它们不用经常移动。一直待在那里。等我吃过晚饭去宠幸它们,和它们约会。
好象说的可怜巴巴,但是看过很多人的书房或者写字台,都像宾馆里那一张按例放置的写字台,紧帖镜子,一只台灯。旁边还有电视机。让人连记个电话号码都很勉强。 对于博客我不会喜新厌旧的.除非是旧的讨厌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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